投標有效期 | 90天 |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| 銀行保函、擔保、其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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價款形式 | 投標保證金金額 | 800000元(人民幣元) | |
控制價(最高限價)(如有) | ****元(人民幣元) | ||
評標辦法 | 綜合評估法 | 答疑澄清時間 | **** 15:27:06 |
招標文件生成時間 | **** 15:27:06 | ||
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(nèi)容 | 點擊登錄查看自發(fā)自用分布式光伏發(fā)電項目對招標文件的澄清文件 致各投標人: 點擊登錄查看自發(fā)自用分布式光伏發(fā)電項目現(xiàn)將招標文件部分內(nèi)容作更正: 1. 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.4.3項限制投標的情形:(14)與業(yè)主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更正為(14)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; 2. 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:(本章只作為中標人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用,不得作為評標依據(jù),雙方簽訂合同時不得改變合同實質(zhì)性內(nèi)容,以最終簽訂版本為準。)更正為(本章只作為中標人與項目業(yè)主簽訂合同用,不得作為評標依據(jù),雙方簽訂合同時不得改變合同實質(zhì)性內(nèi)容,以最終簽訂版本為準。) 3. 本項目與中標人簽訂EPC總承包合同的主體為項目業(yè)主(點擊登錄查看)而非“招標人”,凡是涉及合同簽訂等相關事宜的對招標人的描述應理解為項目業(yè)主,關于招標人與項目業(yè)主的描述有爭議時解釋權為招標人。 4. 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.7.3項簽字或蓋章要求更正為:所有蓋章和簽字處,單位公章或電子公章均予以認可,簽字或電子印章均予以認可,不得使用專用印章(如經(jīng)濟合同章、投標專用章等)或下屬單位印章代替;第一章招標公告第7項其他:刪除7.1對簽字的要求“請投標人將投標文件中需要簽字的頁面打印出來簽字,并制作成電子文件上傳至電子招投標系統(tǒng)中,否則投標文件無效。”招標文件具體的簽字蓋章要求詳見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.7.3項簽字或蓋章要求,公告不作約定。 ****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