項目發(fā)布區(qū)域
發(fā)布區(qū)域 | 潘莊鎮(zhèn)/王莊 |
轉出方信息
轉出方名稱 | 點擊登錄查看 | 類型 | 集體 |
聯(lián)系地址 | 天津市**** |
轉出信息
轉出方式 | 發(fā)包 | ||
是否屬于再次轉出 | 否 | ||
項目名稱 | ****7畝設施農用地經營權 | ||
掛牌價格 | 500.000元/畝/年 | 支付方式 |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價款 |
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| 1、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(報名需要提供的資料信息以天津農村產權交易所網站要求為準)等,并交納(競價)保證金等費用:(競價)保證金3500元,及信息技術服務費100元;開戶行及賬戶名稱以天津農村產權交易所網站公示為準。競買人可選擇銀行柜臺轉賬、網上銀行轉賬兩種之一的方式繳付競價保證金,不得采用該兩種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繳付競價保證金。2、承包方經營所需的水、電、路等事宜由承包方自行解決;地上物由承包方與地上物所有者自行協(xié)商解決;如遇旱澇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發(fā)包方概不負責。3、承包方要遵守國家的法律、法規(guī)及發(fā)包方的有關規(guī)定,并按合同約定的范圍、用途和期限依法經營,不得將土地用于抵押、擔保和改作其他用途,不得新建臨時或永久性建筑物,不得破壞地形地貌。嚴禁私搭亂建、栽植樹木、砍伐樹木、亂倒垃圾、毀壞水利、電力設施等,嚴禁取土賣土。 4、承包方對所承包的土地,應自行管理、自主經營、自負盈虧;應嚴格遵守發(fā)包方的安全生產、道路交通、環(huán)境保護、防汛防火等相關規(guī)定。5、在土地承包期間,如遇國家占地或發(fā)包方依法使用土地,承包方應服從,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擾并及時騰退土地。占地補償費歸發(fā)包方所有,對承包方的賠付標準參照天津市**** | ||
受讓方條件 | 面向王莊村內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| ||
轉出用途 | 合法的養(yǎng)殖業(yè) | ||
是否繳納保證金 | 是 | ||
繳納形式 | 電匯 | 交易保證金(元) | 3500.00 |
掛牌期滿,處理方式 | 延長信息發(fā)布(不變更掛牌條件,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) | ||
土地性質 | 家庭承包地 | ||
交易方式 | 階梯競價 | ||
階梯價 | 10 | ||
掛牌期 | 10 | ||
價款劃入賬號 | ******** | ||
賬戶名稱 | 點擊登錄查看 | 開戶銀行 |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|